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解读
资助对象:所有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普通中专的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并按照实际学制补助免学费资金。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中专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按中专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名额。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解读
资助对象:对于学习成绩优秀且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程序和时间
免学费申请程序及时间:无需申请,直接免交
助学金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信息反馈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审核、公示、系统上报,存档备查。
(二)申请时间:秋季入学后两周内,并在9月底之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到资助办公室。
六、资助资金的发放
(一)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学校联系银行为具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统一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卡。
(二)学校在春季5月份、秋季12月份将助学金直接发放至学生的中职助学金银行卡内。
(三)学校做好发放记录,学生填写发放登记表留档备查。
七、其他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申请认定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如发现并核实学生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行为,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获得资助的,要取消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已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家庭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在下一年评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时,确定是否调整困难等级。
(四)未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并提出申请,学校在下一年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确定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相应困难等级。